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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意外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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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几人下棋下的正酣,村子里远远的照过来几道强光,伴随着几声焦急的呼喊。

   “刚子呢,刚子在吗?”

   等来人深一脚,浅一脚的走近,才发现原来是周雪梅。手里提着充电手电,看来在路上跌倒过几次,满脸的泥土印。

   要说李家屯招人狠的,周雪梅一家绝对算是其中之一。

   周雪梅这个人生来就好占小便宜,而且嘴碎,最喜欢搬弄是非,颠倒黑白。嫁个丈夫又软弱怕事,压不住妻子。要说在农村,妻管严也不是很么大事,但是作为男人也要拿出男人的气概,俗话说的好,男人主外,女人主内。

   在家里可以让着妻子,但是在外面当着众人面,还那么没主见,事事靠老婆拿主意,就会被村里人戳着脊梁骨骂软蛋。

   而且周雪梅的行事实在是太过分,当初过门还没几年,刚刚生了儿子,立马就在李华耳边碎碎叨叨,整天念着李华老娘在家里不做事,还白吃白喝的,现在有了孩子,家里的开支大了,总得让老人也做点什么,再说了自己生的可是她孙子,奶奶为孙子做点事总不算过分吧。

   李华老娘晚年心肌梗塞,不敢做重活,甚至连稍微剧烈点的动作都不敢进行,也就整天呆在家里,闷的时候就搬个小凳子坐在门外。

   李华也是耳朵根子软的,经过周雪梅吹了这么一道枕边风后,愣是让老娘在家里帮忙捶豆荚。

   有一天,李华从地里干活回来,发现老娘晕倒在地,箩筐中的豆荚撒了一地。李华一下子慌了,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老娘啊,暗恨自己不是人,明知道老娘心脏有毛病还让她捶豆荚,一时间也有些后悔,连忙找人送去了医院。

   等周雪梅知道这件事后,愣是把正在打点滴的李华老娘从医院给拖了出来。晚上在李华耳边再吹点枕头风,第二天李华就把老娘给送到老屋去了。每天2顿饭,净是些白菜萝卜的,连个油水都没有。

   李刚小时候还去老屋玩过,就是2间土坯茅草屋,歪歪斜斜,放佛用手一戳就要塌了一样,而且四处漏风。当初李刚还因为这件事被养父胖揍了一顿,怕小孩子在里面玩的时候,房子塌了,砸着孩子。

   出了这遭事情后,李华一家的名声在村里算是彻底的毁了。村里再没有人愿意跟李华一家来往,路上见了面连个招呼都懒得打。

   但是不管李华做的再怎么过分,那毕竟是人家的老娘,是李华家里的事情。俗话说的好,清官难断家务事,更何况李华同门里的长辈去劝说还被周雪梅骂个狗血淋头呢。

   李华还有个弟弟李东,还没有结婚,常年在外面打工。过年回来后发现老娘被李华送到四处漏风的老房子,浑身冻得发紫,顿时发了疯,半夜跑到李华家去,把李华从床上揪了起来,扇了几十个耳光,愣是搧的口鼻冒血。

   周雪梅看见丈夫被打也没辙啊,趴在床边吓得打颤,一个劲的哀嚎,感情那耳光是甩在她脸上一样!她再横那也是算准了别人不敢动她。李东是谁啊,正一个混混,十几岁就敢把隔壁村的流氓打破头,180高的壮硕身材,一脸的匪气,光是站在那里就让周雪梅吓得了不得,哪里敢拉啊。

   甩完巴掌李东还不解气,又使劲踹了李华几脚,这才摔门走人。不少村民听见李华家里的动静,半夜不顾寒冷纷纷的趴在门口看热闹,看到李华被打心里也是无比的解气。

   而李华老娘经过李华这么一折腾,过完年没几天就去了。最奇葩的是,李华一家竟然连葬礼都没有来。自此以后,村里人路上见了李华一家都要在背后吐几口唾沫。

   周雪梅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道。

   “刚子,你咋跑到这里了啊,可让我一顿好找啊,快快你李浩哥出事了!”

   李浩就是周雪梅的儿子,比自己大上几岁,也学了他父母欺软怕硬,缺德冒烟,小时候自己没少挨他欺负,而且经常骂自己有娘生没娘养。几岁的孩子懂什么,是谁教的不言而喻。

   看见周雪梅,那感觉不比吃了一只苍蝇的感觉好多少,李刚原本的好心情全部被破坏殆尽,只要是周雪梅找就从来没有过好事情。

   “吆,这不是周大嫂吗,什么事您这么急啊?”

   “刚子啊,坏了,坏了!”周雪梅一拍大腿,“你李浩哥在山上出事了啊!”

   转过头,李刚装模做样的向曹叔问到。

   “曹叔,我啥时候多了个哥啊,难道我爹还有个儿子不成。”

   曹叔也佯装不知。

   “没有啊,你爹不就收养了你一个嘛!”

   李刚和曹叔在这边唱双簧,周雪梅在一旁等不下去了。

   “哎哟喂,是你李浩哥,李浩,我家的那个小崽子。”

   李刚装作恍然大悟,接着又皱紧眉头。

   “李浩啥时候成了我哥了,按照辈分算我还是他叔呢!”

   周围纳凉的人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,李刚说的也没有错按照辈分来算,李刚的养父是李守卫,李守卫是跟李华他爸同一辈分,这要仔细来算李刚还真是李浩的叔叔。

   “行,行,是你李浩侄子。他今天去山上打猎,遇见狼群,被狼群给堵住了。能不能……”

   周雪梅话还没说完就让李刚给堵住了。

   “你这可就睁眼说瞎话了,这要死十几年前说山上有狼大家还信,现在都什么年代了,山上连只兔子都很少见,哪里的狼群啊。您都多大的年纪了还玩狼来了的游戏啊。”

   “哎,你们怎么不信呢。我骗你们干嘛,是真的,刚刚王林那小子从山上下来,说李浩他们被狼群围住了。刚子啊,大家都知道你跟李守卫学了打猎的本事,能不能上去接李浩他们下来。”

   “周大嫂,我是个有娘生没娘养的野鬼,您还是找其他人帮忙吧!”

   周雪梅晒晒的,脸上有丝尴尬,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。

   “刚子你看你说的,那不都小时候小孩子瞎说的吗,你说你放在心上干嘛?”

   李刚冷哼了一句,没有答话,周雪梅尴尬不已,向身后的众人求助。

   曹叔咳嗽了一声,道。

   “李刚,毕竟人命关天,如果是李浩那混小子使坏,我们另行收拾他,可万一真的是有狼群呢。我们还是上去看看吧。”

   曹叔都已经开口了,李刚也就不好再拒绝了,况且周雪梅一家不管再怎么缺德,那也是李家屯的人。总不好见死不救啊。当然如果是李浩耍诈,相信村里人也饶不了他。

   小的时候,李刚因为父母的原因,经常被其他人欺负,后来李守卫就教了李刚一些功夫。虽然李刚看起来不是很壮实,但是身手却不错。之前有一年,村里的玉米地进了野猪,几个大老爷们都制不住的野猪,被李刚两下子就撂倒在地了。

   自从李刚露了这么一手后,村里人再也没有人敢再跟李刚无事生非了。有几个小混混不信邪,非要挑战李刚,结果被李刚修理的很惨,见了面都要躲得远远的。因此李刚虽然年龄不大,但是在村里也渐渐的说的上话了。

   李家屯三面环山,只有南面是敞着口的,而村里的人为了记得方便就把三边的山称之为东山,西山,北山。周围的山并不是孤立的,而是绵延不绝,更像是一片山脉。据周雪梅的描述,李浩他们应该是在西山上遇到狼群的。

   西山是这片山中最为茂密的,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灌木丛,走进去就看不见人,而且景色几乎都一样,一旦进了西山,很容易丢失方向感,迷失在山林中。当初养父和李二爷就是在西山里迷了路,险些冻死的。

   李守卫打猎一般不去西山,更是告诫李刚,没事情不要去西山,西山太深,而且有点邪。往年大家穷,靠山吃山,每隔那么几年就有人在西山李走丢的。现在村子稍微富裕了,对山的依赖小了,再加上县里出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。渐渐的去山里打猎的人越来越少,有时候不仅打不到猎物,还要冒着被举报罚款的风险。

   李浩这一伙也真有本事,去东山,北山不好,偏偏非要去西山。平时自己进了西山,要是走深了都找不到方向,要靠着刻大的标记回去。既然王林能够自己摸着下山,那估计李浩他们走的还不远,最好他们留在原地不要乱走,要不然进了西山深处,神仙也找不到。

   回家收拾了一下东西,拿出打猎的家伙,一张一米多长的弯弓,从养父那里留下来的。漆黑的弓身用的是百年的楝木,几乎有手腕粗细。听养父说原先的弓弦用的是上好的鹿筋,后来国家禁止入山打猎,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,就把鹿筋换成了钢丝。

   村子的西头已经聚集了不少人,耀眼的手电晃来晃去,还有几个外出打工回来,顶着爆炸头穿着时尚的青年,正玩弄着手中的大屏手机,嚷嚷着也要跟着上山。

   村长李昌国看见李刚过来了,靠了过来,问道。

   “刚子,东西都带齐了吧!你看,这西山真的还有狼群吗?”

   李刚摇了摇头,道。

   “不好说,我爹还在世的时候,就说西山有点邪,西山太深了,稍微往里走一点,不靠着标记根本走不出来,再加上县里禁止打猎也有几年时间了,有狼群也有可能。”

   李昌国拍了下大腿,骂道。

   “操,李浩这兔崽子,等找到,看我不修理死他!”

   李华是李昌国的本家兄弟,李浩算是李昌国的外门侄子,村里人之所以忍耐李华一家还有这么一层原因。

   “奥,对了。村长,油泼火把带了吗?”

   “带了,带了10多根呢,都让人背着呢。”

   油泼火把是李家屯以前打猎的照明工具,是用山里一种叫做油木的植物做成的。油木的树枝富含油性物质,等晒干后,稍微用手一挤就能看见黄黄的油滴。可惜这种油有毒,不能用来榨来吃。

   用松柏树枝缠上油木做成的火把不仅烟少,亮度高,而且能够驱蚊,燃烧时间也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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