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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三章 化身轮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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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对于仙家来说,仙域之中,根本没有时间的概念,一切皆为虚无。

   转眼之间,就过去了三百年。

   北极昊翊帝君身着华服,头戴冠冕,高高在上的坐在御座之上,淡漠的看着底下的新人。他的女儿花沉,和花沉的丈夫赵青竹。

   历经三百年的风风雨雨,花沉总算是度过劫难,修炼成仙,成为了正正经经的仙家。

   就在这一日,花沉和赵青竹在北极昊翊帝君的见证下正式成为了合藉双修道侣。

   一一见过众位仙家后,北极昊翊帝君给自己的公主送上了成仙的礼物――北方仙域南方新出现的大片仙域。

   仙家不同于凡人,对于嫁娶不怎么在意,也没有嫁妆聘礼什么的。不过,两位仙家一旦合籍双修,那么两者之间就融合到了一起。真正做到了你的就是我的,我的就是你的。因此,这份成仙的礼物也可以说是庆贺成亲的贺礼。

   时间流逝,又是五百年。

   一天,北极昊翊帝君睁开眼睛,遥望远方。“因果以至,不可避免。孽缘,真是孽缘。罢了,下界一趟又何妨。”

   白衣飘飘的贵公子不知从何方现身,他面色淡然,翩然投入轮回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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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阿贝觉得自己要疯了,事实上,他却很清醒。他只是有一个烦恼,他每天晚上都会做一个梦。那是一个人类从小到大,学习成长的梦。有时候,他甚至分不清自己是一只狈,还是一个人类。

   阿贝骑在一只巨狼的身上来到祭祀的洞府,准备询问一番,恰好看见祭祀和王化为人形,赤1裸着身体双修。动作激烈,呻1吟声,喘1息声连绵不绝。

   那只驮着阿贝前来的巨狼嫉妒羡慕外加敬畏的看了一眼狼王,不甘不愿的退了下去。阿贝则安静的坐在一旁的毛皮毯子上,好奇的看着祭祀的动作。

   不知过了多久,祭祀和王终于停了下来。王化为一只巨狼离开,祭祀则穿上薄薄的毛皮衣服,赤着脚,踩着毛皮毯子来到阿贝的面前。

   通过神念,祭祀知道了阿贝的烦恼,突兀的笑了。

   “阿贝,不要怕,也不要困扰,那只是你前世的记忆罢了。”祭祀变化出一方水镜,面对着阿贝,问道,“你自己看一看,你是一个人,还是一只狈。”

   阿贝看着水镜里面白色的,小巧玲珑的,看起来十分可爱的狈,恍然大悟。“祭祀,我明白了,我是一只狈。”

   “好孩子,”祭祀笑着摸了摸阿贝的头,“从明天起,你就到我这儿来学习吧!”

   “好的,祭祀。”阿贝点了点头,然后骑着祭祀召唤过来的巨狼回到了自己的住所。

   阿贝很高兴,因为祭祀已经答应教导他了。这就说明,他是祭祀候选人了。只要祭祀离开族群或者陨落,他就是新一任的祭祀。这个族群很大,历年来出现的狈可不止他一个。

   由于狈的稀少、特殊,所以狈在族群的地位非常高。因此,阿贝的洞府就在祭祀和王的洞府的不远处。

   狈,前肢短小,没有自主生存的能力,靠趴伏在狼的身上行动。他们十分聪明,一出生就是族群的军师。自古以来,族群的祭祀,都由狈来担任。

   狈不是那么容易出现的,几率很低,只有很大的族群里才会出现狈。说到底,狈其实是一种特殊的狼,因为他们的父母都是狼。

   狈更为特殊的是,他们如同人类一样,一出生就有灵智,能够修行,超脱族类。

   狼不同于狈,开启灵智在于机缘。有的出生没有多久,就开启了灵智。有的浑浑噩噩一辈子,直至再入轮回,也开启不了灵智。

   在整个族群里,只有开启灵智的才能成为狼王,成为狼骑卫。没有开启灵智的,只有被统治的份。

   阿贝刚刚回到洞府里,就有一只黑狼幼崽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,缠着阿贝玩耍。

   阿贝出生没有几年,前世的记忆也停留在小时候,自然还是个孩子。所以,阿贝和那只名为小七的黑狼幼崽玩了起来。

   黑狼幼崽也是开了灵智的,否则的话,是没有资格碰触阿贝的,更别提和阿贝玩耍了。君不见,阿贝的那对没有开启灵智的父母都没见过阿贝几次。

   时间流逝,转眼就是几年过去了。阿贝的天分很高,跟随祭祀学习没有多久,就能够化形了。青年的模样,俊美无双。

   化为人形的阿贝穿着毛皮衣服,披散着头发,赤1裸着脚坐在小七的身上,有些苦恼。

   小七驮着阿贝跑了一圈,来到了一个水潭边,隐藏在一旁。

   阿贝看着水潭边正在喝水的牛群,灵光一闪,想起了前世的记忆里的一些事物。

   “小七,我们回去吧!”

   小七一愣,没有任何疑问的背着阿贝回到了族群中。

   阿贝坐在小七的背上,在一个狼骑卫的指点下来到了储存牛角的地方。

   大小不一,样式不一的牛角杂乱的堆积在一个角落,落满了灰。

   隔着老远,阿贝施法,取出一个牛角,清洗干净,拿在手中。以炼器的手法处理,很快这只牛角就变成了一把牛角梳,一个弯弯的牛角簪子。

   阿贝看着手中的成品,将自己披散着的头发上半部分挽在脑后。虽然长发对于妖族来说,没有什么麻烦。但是,就这么披散着,一点也不符合阿贝的审美。

   祭祀看着阿贝的新发型,很感兴趣的要了制作方法,自己研究了一套。很快,就流传了开去,很多族群都跟风。

   不满身上千篇一律的毛皮衣服,阿贝研究了一年,将随处可见的青草纺成了线,织成了布,做成了衣服,穿在了身上。

   族群中其他的妖佩服的看着阿贝,付出了一定的代价,获得了制作的方法。

   不要小看衣服,梳子,簪子这类的小东西,他们都是妖族以炼器的手法制作出来的,相当于是一件法器,贵重着了。就算是与人斗法,也能发挥出一定的作用。

   十年一次的大集会就要举行了,地点在一座山脉的山谷中,这可是盛会。祭祀决定,带着阿贝,让他去认一认妖,为继承祭祀一职打好基础。

   这几年,祭祀算是看清楚了,有阿贝在,狼族一定发展鼎盛。因为阿贝实在是太聪明了,随随便便的一点想法,就能狼族更上一层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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